01
样品的取样
(资料图)
02
样品的包装密封
为保证样品的完整性,装有样品的包装物应进行封口,以证实其可靠性,即从取样地点至实验室这段时间不发生任何变化。可采用自粘胶、特制的纸黏着剂或者石蜡等封口,封口处应留有填写日期、检验人员和货主签字的地方,然后盖上专用的印章。03
样品的标识
取样过程中应对所取样品进行及时、准确的标记。取样结束后,应由取样人写出完整的取样报告。样品应尽可能在原有状态下迅速运送或发送到实验室。 保存的样品应进行必要的清晰的标记,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样品描述,样品批号,企业名称,地址,取样人,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取样温度(必要时),测试目的等。标记应牢固并具防水性,确保字迹不会被擦掉或脱色。所有盛样容器必须有和样品一致的标记。在标记上应记明产品标志与号码和样品顺序号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标记应牢固并具防水性,确保字迹不会被擦掉或脱色。当样品需要托运或由非专职取样人员运送时,必须封死样品容器。04
样品的运输
取样结束后应尽快将样品送往实验室检验。如不能及时运送,冷冻样品应存放在-15℃以下的冰箱或冷库内;冷藏和易腐食品存放在0~4℃ 冰箱或冷藏库内;其他食品可放在常温暗处。微生物检验样品应在取样后6 h以内送达实验室进行检验。 样品的运输过程必须有适当的保护措施(如密封、冷藏等),以保证样品的微生物指标不发生变化。运送冷冻和易腐样品应在包装容器内加适量的冷却剂或冷冻剂,但样品不可与冷却剂或冷冻剂直接接触,保证途中样品不升温或不融化,必要时可于途中补加冷却剂或冷冻剂。运送水样时应避免玻璃瓶摇动,水样溢出后又回流瓶内,从而增加污染。 如不能由专人携带送样时,也可托运。托运前必须将样品包装好,应能防破损,防冻结或防易腐和冷冻样品升温或融化。在包装上应注明“防碎”、“易腐”、“冷藏”等字样。同时做好样品运送记录,写明运送条件、日期、到达地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由运送人签字。05
样品的接收
在接收样品时,实验室应与送样人共同相互确认样品与委托单上的内容是否一致。 确认内容一般包括:品名;
检验目的;
检验项目;
形状和包装状况(同体、粉状、冷冻、冷藏、零售、批发、无菌包装等都不同);
抽样数量(个数和质量);
抽样日期及送达日期;
抽样地点;
随货样附带的许可申请单编号;
生产国或者生产厂家名称(进口商品);
抽样者的单位、姓名及有无封印;
其他搬运、储存、检验时的注意事项。
06
样品的保存
实验室接到样品后应在36 h内进行检测(贝类样品通常要在6 h内检测),对不能立即进行检测的样品,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保存,使样品在检测之前维持取样时的状态,即样品的检测结果能够代表整个产品。实验室应有足够和适当的样品保存设施(如冰箱或冰柜等)。保存的样品应进行必要和清晰的标记,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样品描述,样品批号,企业名称、地址,取样人,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取样温度(必要时),测试目的等;样品在保存过程中应保持密封性,防止引起样品pH值的变化。 不同类型的样品,保存方法不同:1、易腐样品:要用保温箱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使样品处于低温状态(0~4℃),应在取样后尽快送至实验室,并保证样品送至实验室时不变质。易腐的非冷冻食品检测前不应冷冻保存(除非不能及时检测)。如需要短时间保存,应在0~4℃ 冷藏保存,但应尽快检验(一般不应超过36h),因为保存时间过长会造成样品中嗜冷细菌的生长和嗜中温细菌的死亡。 2、冷冻样品:要用保温箱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使样品处于冷冻状态,送至实验室前样品不能融解、变质。冰冻样品要密闭后置于冷冻冰箱(通常为-18℃),检测前要始终保持冷冻状态,防止样品暴露在二氧化碳气体中。 3、其他样品:应用塑料袋或类似的材料密封保存,注意不能使其吸潮或水分散失,并要保证从取样到实验室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其品质不变。必要时可使用冷藏设备。无菌采样的规范性是保证样品检测准确性的前提,因此我们在取样时应规范操作,确保从源头杜绝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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